“结了这些案子,我现在总算松了一口气,能安心地在老家做做生意……”10月28日傍晚,申请执行人马某在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签署完18份自愿放弃本人债权的结案证明之后,紧绷的脸渐渐放松了下来。他放弃的债权,基本上是2015年至2017年的民间借贷案件,标的额从1万元到11万元不等,总额近60万元。
“职业放贷”劣迹斑斑
通常而言,都是被执行人还完了债务感觉一身轻松,马某这番操作不得不让人感到迷惑。他为何愿意主动放弃这么多钱?而他赴玉环务工不到10年,又哪来这么多钱借给别人?
2010年左右,马某跟着几名老乡一起来到玉环,和他人合伙办厂。但这只是他明面上的营生,在老乡的带着下,他逐渐成为一名“职业放贷人”——向玉环本地“手头吃紧”的村民、无业游民等放贷,采用格式化借条、空白出借人等方式牟取高额利息。
2018年年初,玉环市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《关于建立“职业放贷人”名录的若干实施意见》,目前已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8期。据统计,以玉环市法院前三年度至2019年9月30日为时限,马某为原告的民间借贷案件累计达38件,累计金额96.94万元,他也因此被纳入了法院的“职业放贷人”名录。
“重走正途”为时不晚
其实,在玉市环法院开始打击职业放贷行为之前,马某已经发觉“这条路终归不是正途”,他在2017年底回到老家,开起水果店,打算好好地走正途。但由于在玉环市法院还有很多案子,他仍然要时不时回来处理。
“我觉得钟法官说得很有道理,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,只想在家安稳的做生意,陪陪老婆和孩子。”马某的确表现出诚意,他这次坐朋友的顺风车过来,第二天一早还要赶回家去,在法院处理完各项事宜已将近下午6点。
执行法官钟永长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。不久前,他接待了另一申请执行人刘某,一查,刘某也是法院“职业放贷人”名录中的一员,三年来在法院有29个案子,累计金额50.28万元。
“现在最高法、最高检发布了全新规定,你们的行为有违法犯罪的嫌疑,在扫黑除恶大背景下,今后可能会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……”钟永长语重心长劝告刘某,同时用手机翻出了不久前刚发布的《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逐条逐项进行解释。最终,刘某决定主动撤销自己在法院的所有案子,共计22万元的债权,开始新的生活。
“我的朋友能不能也过来撤案?”
几天前,钟永长又接到了刘某的电话:“我的朋友能不能也过来撤案子?”原来,刘某回家乡后,仔细想了想钟永长那一番话,内心惴惴不安,便又主动联系上自己的好友马某,希望他也能“回头是岸”,这才有了马某主动来法院撤案的故事。
“职业放贷人愿意来法院撤案,这恰恰说明了我们开展的扫黑除恶、‘双打’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是有一定威慑力的。对于他们而言,这也是一个告别自己‘污点’、重归正途的机会。”玉环市法院副院长王再桑如是说。
据统计,今年1月至10月,法院新收案件数同比大幅下降,其中,民间借贷收案数更是同比下降了19.22%。